9月9日,2026年金融教育宣传周期间,人民银行官微发布关于存款保险的科普信息,强调存款保险不是商业保险,而是国家以立法形式保障您的存款安全。存款保险保费由银行交纳,储户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如果发生《存款保险条例》规定偿付情形,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会在7个工作日内,按照最高偿付限额50万元的要求足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遇到涉及存款和银行的信息,请认准银行网点悬挂的存款保险标识,以官方公告为准,不信谣、不传谣。
存款保险是我国金融业一项基础性制度,与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职能、审慎监管共同构成我国金融安全网的三大支柱。具体来说,中央银行作为“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最后贷款人,主要通过保障支付、提供流动性支持等,解决银行业的流动性问题。审慎监管主要通过对银行资本、流动性、合规性等日常监管来促进银行稳健运行。而存款保险通过宣布明确的法律保障、及时偿付存款等稳定存款人预期、防范挤兑,并通过风险差别费率机制、早期纠正机制和市场化、法治化的风险处置机制防控金融风险。
早在1993年,《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就提出“要建立存款保险基金,保障社会公众利益”。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
业内专家表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在设计之初全面考虑了我国实际需要并充分借鉴国际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采取了“风险最小化”模式,以行政法规形式赋予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在风险防范、化解、处置中的必要职能,明确存款保险不能做“付款箱”,十年来的实践也充分证明了这一设计的科学性。
按照《存款保险条例》要求,我国所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投保机构”)都要参加存款保险,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均在营业网点入口处等显著位置展示存款保险标识,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定期公布《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名单》,可随时查询。截至2026年6月末,共有2912家投保机构。制度实施以来,存款保险50万元的偿付限额始终能为99%以上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障,处于国际较高水平。
存款保险实行风险差别费率机制,将费率水平与投保机构风险挂钩,促使投保机构降低风险,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同时,通过监测预警、现场核查、风险警示、早期纠正等措施及时揭示并有效化解风险,推动中小银行风险持续收敛。
上述专家表示,存款保险积极推动建立健全我国市场化风险处置机制,存款保险基金由投保机构交纳,“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避免由纳税人承担处置损失,在处置中坚持“成本最小”原则,充分尊重并发挥市场作用。
近年来,人民银行作为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参与内蒙古、辽宁等地中小银行改革化险,在保障存款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通过促使问题投保机构有序退出市场,进一步优化银行业资源配置,在保障金融稳定的前提下逐步打破刚性兑付,强化市场纪律,防范道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