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丽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安庆海事局罚款1300元 海事处罚严格依规执行
创始人
2026-09-09 16:20:24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李雪丽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安庆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具体处置内容,是海事监管部门落实内河航行秩序管控要求的公开举措。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督促相关水上航行参与者严格遵守内河航行规则,避免同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李雪丽
违法案由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12112050137-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仟叁佰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3421*******7120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09
作出处罚机关安庆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如下:被处罚人为李雪丽,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12050137-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叁佰元整,涉事主体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21*******7120,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9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安庆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李雪丽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1日,法定代表人李雪丽,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平舆县高杨店镇供销社院内。


事件点评
本次安庆海事局对个人李雪丽的航行违规处罚,属于针对内河航行主体的常规监管执法事项,不涉及相关企业主体的经营资质、核心业务或财务层面变动,对关联企业日常运营无直接实质影响,也未触及行业合规红线层面的系统性风险。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营收拆解】博通 最新营收结构... 博通(AVGO)最新财报显示,公司本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95.91亿美元。按业务划分:1. 产品收入2...
恶意对比拉踩!长安汽车发布声明 (来源:车联新生态)9月11日,长安汽车不实信息举报中心针对近日网传启源Q06发布会的不实信息发布声...
菲律宾海警:76人死亡,13人... 菲律宾客船起火事故死亡人数升至76人菲律宾海岸警卫队12日说,菲巴拉望省附近海域客船起火事故已造成7...
视频丨让 “看不见的服务” 被... 9月12日起,2026年服贸会迎来公众开放日。只需通过官网或公众号等平台提前预约,就可以亲临北京首钢...
三甲专家社区坐诊 七大专病门诊...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大连云记者张丽霞)“以后看眼睛,不用再往大医院跑了。”近日,在甘井子区泉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