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江苏鑫和旺物流有限公司因涉及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不按照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存在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的相关违法情形,被安庆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是海事管理部门针对内河航行船舶航行安全保障相关合规要求落实情况开展的常态化监管执法行动,相关处罚信息已按规定完成公示。
该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企业海事信用档案,对其后续海事相关业务办理的信用评估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江苏鑫和旺物流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UF42 |
| 违法案由 |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不按照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112060188-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9 |
| 作出处罚机关 | 安庆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主体为江苏鑫和旺物流有限公司,对应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2*******UF42,其触发处罚的违法案由为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不按照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2026版),海事管理部门出具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12060188-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本次处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9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安庆海事局,整个执法流程符合内河海事监管的相关规范要求。
天眼查数据显示,江苏鑫和旺物流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9日,法定代表人孙克平,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5人,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东王集镇旭福大厦2505室。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吴送兴 | 100% | 1000 | 2043-12-31 | 2020-08-11 |
综合点评
此次江苏鑫和旺物流因船舶A类识别系统违规被安庆海事局处以千元罚款,属于内河航运常规合规警示类处罚。虽涉及海事安全管理红线,但处罚金额较低,未触及重大违法情形,对公司日常航运运营、资质存续及整体经营基本面影响十分有限,仅需针对性完成船舶设备运维整改即可规避后续同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