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翟红兵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安庆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对应处置结果,是海事监管部门落实内河航行秩序管控要求的公开举措。
本次处罚决定要求涉事主体缴纳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该处罚结果将对涉事人员的海事航行合规记录产生相应影响,也为其他内河航行参与者敲响了严守航行规则的警钟。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翟红兵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112050132-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402*******4991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9 |
| 作出处罚机关 | 安庆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的被处罚人为翟红兵,涉及的违法事由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12050132-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其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02*******4991,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9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是安庆海事局。该次处罚严格依照相关海事管理法律法规执行,体现了内河航行监管的规范性与严肃性,有助于维护辖区内水上交通的通行秩序与安全环境。
天眼查数据显示,翟红兵成立日期2007年11月27日,法定代表人翟红兵,所属行业为农副食品加工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泰州市海陵区城东街道渔行村王学明家中。
事件点评
本次安庆海事局对翟红兵个人作出的千元航行违规处罚,属于针对自然人的海事监管个案,未涉及相关企业主体,不会对任何经营主体的正常运营、资质存续及市场信用造成直接影响,仅为内河通航秩序常态化监管的常规执法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