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林传银因涉及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的违法行为,被大沽口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处置结果,是海事监管部门规范船员从业行为、维护水上航行文书管理秩序的公开举措。
本次处罚决定为对林传银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该处罚结果将对涉事船员的海事从业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提醒广大船员严格遵守船舶与船员法定文书填写的相关规定,避免出现违规行为。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林传银 |
| 违法案由 | 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2092000057-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501*******1515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9 |
| 作出处罚机关 | 大沽口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清晰可查:被处罚人为林传银,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2092000057-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501*******1515,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四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9日,实施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大沽口海事局。该公示信息进一步体现了海事监管环节的公开透明,也为全体水上从业人员划定了文书合规操作的行为红线。
天眼查数据显示,林传银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3日,法定代表人林传银,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南康区龙回镇三益村。
综合点评
本次大沽口海事局对船员林传银未如实填写船舶、船员法定文书的违规行为作出千元罚款,属于针对个体船员的常规行政执法处置,严格依照两项相关法规作出,流程合规。该处罚仅涉及涉事船员个人,未关联任何航运企业主体,不会对相关航运公司的日常运营、资质合规及市场信用造成直接影响,也未波及所属船舶的正常营运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