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月8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此前收到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预计延期时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据公告披露,长虹能源于2026年8月11日正式收到北交所下发的对应审核问询函,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针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完成审核后形成系列问询问题,原要求公司在20个工作日内对问询意见逐项落实,通过审核系统上传全套含签字盖章扫描页的回复文件电子版。
收到问询函后,长虹能源第一时间联合本次发行的各中介机构启动回复编制工作,参与相关工作的中介机构包括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各方已针对问询函提出的相关问题开展核查工作。
本次申请延期回复的核心原因是,在问询回复编制过程中,公司完成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相关补充核查的工作量显著增加,为保障回复内容的严谨性与准确性,切实做好问询函回复工作,公司决定向北交所提出延期回复申请。
长虹能源同时表示,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继续协调各相关方全力推进问询函的后续回复工作,待全部回复工作完成后,将第一时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就本次延期回复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歉,同时提示投资者所有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北交所官网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请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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