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丰林公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深入推进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结合“昆仑”行动,严厉打击涉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与合法权益,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涉及肉制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非法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死因不明或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畜、禽、兽、水产等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的;
(二)在生产、销售、运输、贮存等环节中使用病死、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及其制品的;
(三)假冒知名品牌,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制售假冒伪劣肉制品的;
(四)在肉制品中掺杂使假,使用非同类肉类冒充高档肉制品的;
(五)销售来源不明、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肉制品的;
(六)在肉制品加工过程中违法使用“瘦肉精”、“苏丹红”等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和化合物的;
(七)在牛羊、生猪等动物屠宰前使用药物,致使牛羊、生猪大量饮水,致肉含水量超标的;
(八)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禽畜私屠滥宰活动的;
(九)非法设立屠宰场,从事非法屠宰及肉品销售活动;
(十)非法销售未经检验或检疫不合格的肉制品的;
(十一)其他违反肉制品生产、销售、运输、贮存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线索举报要求
(一)检举、揭发、提供的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要有明确的举报对象,举报违法犯罪要遵循实际、实事求是,不得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二)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处理。
三、线索举报方式
(一)举报受理电话:18645850767(毛警官) 18324583755(柏警官)
(二)邮寄举报地址:丰林县新青镇光明大街166号,邮编153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