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宁娜集团:获联交所豁免延迟寄发通函至9月25日】
佳宁娜集团公告称,公司此前就出售附属公司股权的重大及关连交易刊发公告,原需按上市规则于公告刊发后十五个营业日内(即2026年8月28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相关通函。因需额外时间准备落实通函所需资料,公司向联交所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联交所已于2026年9月7日授予豁免,条件为公司需于2026年9月25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通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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