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周南妹因涉及船舶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作业、散装有毒液体物质作业、垃圾收集处理情况的相关违法行为,被黄石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相关处罚决定于2026年9月4日正式生效,该处罚将直接记入涉事主体的海事监管信用档案,对其后续相关船舶作业资质核验产生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周南妹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601*******124X |
| 违法案由 | 船舶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作业、散装有毒液体物质作业、垃圾收集处理情况(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092050176-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4 |
| 作出处罚机关 | 黄石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人为周南妹,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舶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作业、散装有毒液体物质作业、垃圾收集处理情况(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092050176-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601*******124X,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4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黄石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这类涉船舶污染防治的处罚信息,也进一步督促内河航运相关主体严格落实作业记录规范,共同维护内河水域生态环境安全。
事件点评
本次黄石海事局对相关责任人周南妹作出1500元罚款的处罚,事由为船舶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散装有毒液体作业及垃圾收运相关情况。该处罚是海事部门落实内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监管要求的具象举措,虽单笔处罚金额不高,但可督促涉事主体规范船舶作业台账管理,强化内河航运环保合规意识,规避后续更严重的污染违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