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吴勇磊因涉及船舶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作业、散装有毒液体物质作业、垃圾收集处理情况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属地海事管理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相关处罚决定已于2026年9月4日正式生效。
该处罚是海事部门强化内河船舶污染防治日常监管的具体举措,相关违法记录将同步纳入对应行政相对人的海事信用档案,对其后续船舶作业相关的海事业务办理产生合规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自然人名称 | 吴勇磊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424*******877X |
| 违法案由 | 船舶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作业、散装有毒液体物质作业、垃圾收集处理情况(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092050199-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4 |
| 作出处罚机关 | 黄石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主体吴勇磊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24*******877X,触发处罚的违法情形为船舶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作业、散装有毒液体物质作业、垃圾收集处理情况,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092050199-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本次处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相关条款作出,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4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执法主体为黄石海事局,整个处罚流程符合海事行政执法的合规要求,也为内河航运相关从业者落实船舶污染防治台账记录义务划出了明确的合规红线。
事件意义点评
本次黄石海事局对个人吴勇磊作出的1500元处罚,是内河船舶防污染监管的常规落地举措,警示相关从业者严格依规如实记录油类、有毒液体及垃圾处置台账,强化内河航运领域的环保合规意识,助力内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