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中山市润丽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因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大铲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公示信息清晰列明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处置结果,是海事管理领域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化的具体体现。
本次行政处罚的落地,将对涉事企业的海事作业合规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也为辖区内从事疏浚及相关水上作业的市场主体敲响了合规经营的警钟。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中山市润丽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PT21 |
| 违法案由 | 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4062000106-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3 |
| 作出处罚机关 | 大铲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主体为中山市润丽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其持有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44*******PT21,触发处罚的违法案由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对应作出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4062000106-1-1,处罚内容明确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本次处罚的作出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3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大铲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中山市润丽疏浚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9月13日,法定代表人吴志文,所属行业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30人,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山市坦洲镇河边街83号之二。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陈丽映 | 40% | 800 | 2023-11-10 | 2017-09-13 |
| 2 | 陈润德 | 30% | 600 | 2023-11-10 | 2017-09-13 |
| 3 | 梁太光 | 30% | 600 | 2023-11-10 | 2017-09-13 |
事件意义点评
此次中山市润丽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因船舶进出港未依规报告被海事部门处以3000元罚款,属于合规层面的轻微警示类处罚。该事件将督促公司补全船舶进出港报告的流程漏洞,强化内部海事合规管理意识,避免后续出现更严重的违规后果,对公司规范日常疏浚作业的海事操作流程具备明确的警示纠偏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