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刘太洪因涉及其他影响通航安全的行为,被重庆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处置依据与具体处罚内容,是海事管理部门强化水上通航秩序管控、维护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的常规执法公示环节。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督促相关水上活动参与者严格遵守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规定,避免出现影响通航安全的各类违规行为。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刘太洪 |
| 违法案由 | 其他影响通航安全的行为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012100031-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5122*******131X |
| 处罚法律依据 | 《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3 |
| 作出处罚机关 | 重庆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刘太洪,涉及的违法案由为其他影响通航安全的行为,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012100031-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5122*******131X,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3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重庆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刘太洪成立日期2011年7月20日,法定代表人刘太洪,所属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珠藏镇群丰村梭罗组。
事件点评
本次重庆海事局对自然人刘太洪的通航安全类小额处罚,属于针对个体水上交通轻微违法的常规监管举措,不涉及任何企业主体的经营资质、核心业务或财务层面变动,对各类市场主体的日常运营均无关联影响,仅体现地方海事部门严格落实《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维护辖区通航秩序的常态化监管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