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孙汝祥 夏欣 北京报道
9月1日,傲农生物(603363.SH)公告,近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福建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罚款250万元,对吴有林(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彭江(时任副总经理、董秘)等4人合计罚款31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傲农生物同日披露,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秘彭江的书面辞职报告,彭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董秘职务。该辞职已生效,离任时间为9月1日。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2024年6月至2025年2月,傲农生物未按规定对207笔新增诉讼、仲裁进行及时披露,涉及金额共9.07亿元。
此外,2025年1月1日至3月26日,傲农生物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合计1.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1.89%,公司迟至2025年3月28日才披露其中部分关联交易。
福建证监局拟决定,对傲农生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吴有林、彭江、苏明城(时任董事长)、扬州(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4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40万元、105万元、50万元、20万元罚款。
傲农生物称,公司判断上述事项未触及上交所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存在认错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监管部门已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予以认可。上述事项内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同日,傲农生物披露《关于董事会秘书离任的公告》,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秘彭江的书面辞职报告,彭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董秘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称,彭江辞去上述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饲料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其职务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编辑:夏欣 审核:李慧敏 校对: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