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孙中喜因涉及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的相关违法行为,被九江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02040180-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该处罚决定于2026年9月3日正式生效,相关处罚信息已纳入海事监管信用记录,将对涉事主体的海事作业相关合规信用评价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孙中喜 |
| 违法案由 | 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102040180-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408*******1018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3 |
| 作出处罚机关 | 九江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孙中喜,违法事实对应的案由为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02040180-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08*******1018,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3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九江海事局。海事部门提示,船舶停泊期间按规定足额配备值班人员是保障内河通航秩序、防范水上安全事故的核心基础要求,相关航运从业者需严格遵守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主动落实值班值守制度,避免因合规疏漏引发安全隐患与行政处罚。
天眼查数据显示,孙中喜成立日期2013年5月7日,法定代表人孙中喜,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浠水县兰溪镇道桥街。
事件点评
本次九江海事局对自然人孙中喜作出的船舶停泊未按规定留足值班人员的2400元罚款处罚,属于针对个人的常规海事行政执法行为,不涉及相关企业主体的经营资质、核心业务或资产变动,对任何市场主体的正常运营均无直接关联影响,仅为内河海事日常安全监管的落地执行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