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马鞍山市利航航运有限责任公司因涉及未采取安全航速航行、未按照要求保持瞭望的相关内河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扬州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是海事管理部门针对内河航运航行合规性开展常态化监管的公开公示事项,相关处罚信息已纳入海事行政相对人信用记录范畴,将对该公司后续航运作业的合规信用评级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马鞍山市利航航运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6M9J |
| 违法案由 | 未采取安全航速航行、未按照要求保持了望(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72010022-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2 |
| 作出处罚机关 | 扬州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公示信息中,明确载明被处罚主体为马鞍山市利航航运有限责任公司,对应的违法案由为未采取安全航速航行、未按照要求保持了望(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72010022-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该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代码为9134*******6M9J,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2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扬州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通过公开此类航行合规类处罚信息,也意在提醒辖区内航运企业严格落实内河航行安全操作规范,筑牢内河航运安全运行防线。
天眼查数据显示,马鞍山市利航航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23年2月7日,法定代表人仇莉莉,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中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运漕镇新港村委会杨村21号。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仇莉莉 | 60% | 300 | 2053-12-31 | - |
| 2 | 李小双 | 20% | 100 | 2053-12-31 | - |
| 3 | 陈皖欣 | 20% | 100 | 2053-12-31 | - |
事件意义点评
本次扬州海事局对马鞍山市利航航运有限责任公司作出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事由为该公司涉船舶未采用安全航速、未按要求保持瞭望的违规行为。该处罚警示航运企业需严格落实内河航行安全规范,强化日常航行操作合规管理,避免同类违规再次发生,也为航运行业筑牢航行安全合规意识提供了典型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