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郭纯成因涉及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的相关违法行为,被重庆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是海事管理部门严格落实水上航行安全监管要求,对船员日常操作合规性开展常态化核查后作出的合规处置,相关处罚信息已按规定完成公示。该处罚记录将纳入对应行政相对人的海事信用档案,对其后续在海事领域的从业相关信用评价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郭纯成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122*******3151 |
| 违法案由 | 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其他)(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012110022-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2 |
| 作出处罚机关 | 重庆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船员郭纯成,其违法事实对应案由为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其他)(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012110022-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5122*******3151,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9月2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重庆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通过此类常态化监管处罚,进一步督促广大船员严格遵守水上航行操作规范,筑牢水上交通安全与船舶污染防治的第一道防线。
事件点评
本次公示的处罚为船员个人违反水上安全操作规则的千元级行政处罚,涉事主体为自然人郭纯成,与关联行政相对人所属经营主体无直接业务牵连。该案例明确了海事监管对船员操作合规的刚性要求,可督促相关航运经营主体强化船员合规培训,规避同类操作违规风险,助力水上运输安全体系规范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