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张晖因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违规行为,被沧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处置结果,是海事管理部门强化通航秩序监管、落实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的公开举措。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督促相关航运从业者严格遵守海上交通安全相关法规,主动履行船舶进出港法定报告义务。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张晖 |
| 违法案由 | 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4022020032-1-2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1329*******4311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2 |
| 作出处罚机关 | 沧州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清晰可查:被处罚人为张晖,涉及的违法案由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4022020032-1-2,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涉事主体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1329*******4311,本次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2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沧州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张晖成立日期2014年7月21日,法定代表人张晖,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南岗区中兴大道国润家饰城1610室。
事件点评
本次公示的海事处罚针对自然人张晖,事由为涉事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仅处800元小额罚款,未涉及相关航运企业主体,不会对关联经营主体的正常航运业务、合规资质及日常运营造成实质性负面影响,属于单次轻微的个人合规警示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