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熟悉防空警报信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定于2026年9月5日10时00分至10时11分,在全省人防重点城市(镇)范围内试鸣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社会公众注意识别防空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生产、学习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青海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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