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李宗德因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相关违法行为,被温州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对应处置结果,是海事管理机构强化通航秩序监管、督促航运相关主体落实法定报告义务的具体执法体现。
本次处罚涉及的违法行为直接违反了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定要求,李宗德被处以人民币柒佰元整的罚款,该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其海事领域信用关联档案,对其后续参与相关海事业务办理产生相应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李宗德 |
| 违法案由 | 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7042040021-1-2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柒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522*******5435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1 |
| 作出处罚机关 | 温州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执法的被处罚人为李宗德,对应的违法案由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7042040021-1-2,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柒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522*******5435,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1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温州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这类执法信息,也意在提醒所有航运相关主体严格落实船舶进出港报告的法定要求,共同维护辖区海上通航安全秩序。
天眼查数据显示,李宗德成立日期2022年2月23日,法定代表人李宗德,所属行业为农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陆市赵棚镇和顺村2组*。
事件点评
本次温州海事局对李宗德作出的700元罚款,系针对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未依法报告的合规类处罚,涉及个人主体而非相关企业,处罚金额极低,属于轻微违规惩戒。该事件不会对涉事关联主体的日常运营、信用资质及后续业务开展造成实质性负面影响,仅为督促航运相关环节落实法定报告义务的常规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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