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披露(临)市监罚〔2026〕17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甘肃金麦惠乡村旅游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苟海天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起因是当事人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已构成违法。
| 项目 | 详情 |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临)市监罚〔2026〕174号 |
| 当事人名称 | 甘肃金麦惠乡村旅游有限公司、苟海天 |
| 处罚机关 | 临洮县市场监管局 |
| 处罚日期 | 2026年08月25日 |
| 处罚种类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 处罚内容 | 吊销甘肃金麦惠乡村旅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
| 处罚依据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 |
违法事实与调查过程
本案源自临洮县市场监管局的日常网络核查,执法人员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甘肃金麦惠乡村旅游有限公司异常后,一步步核查确认违法事实,最终依法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整个过程符合法定程序。
主要违法事实
甘肃金麦惠乡村旅游有限公司存在两项核心违法事实:一是该企业自2023年至2024年连续两个年度,未按照规定时限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始终未改正违法行为,也未进行信用修复;二是执法人员实地核查时发现,该企业并未在登记的住所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南屏镇靳家泉新农村南十字西南铺面102号开展经营活动,通过登记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企业相关负责人,经属地村委会证实,该企业确实未在登记地址经营,税务部门核查也确认该企业属于未登记户,纳税状态异常。截至临洮县市场监管局公告督促的截止日期,该企业仍未履行补报年报、确认经营状态等法定义务。
调查过程
2026年5月20日,临洮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开展网络核查时,发现甘肃金麦惠乡村旅游有限公司存在2023、2024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未改正的异常情况。5月27日,该局发函至国家税务总局临洮县税务局,提请核查该企业的税务登记及纳税情况,次日收到税务局复函,确认该企业为未登记户。
2026年5月28日,临洮县市场监管局通过临洮县人民政府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督促公告,要求包括甘肃金麦惠乡村旅游有限公司在内的未年报经营主体,在公告发布15日内履行补报年报、信用修复、确认经营状态等义务,但截至2026年6月12日公告期结束,该企业未履行任何义务,也未与监管部门取得联系。经批准,该案于2026年6月18日正式立案调查。
立案当日,执法人员前往该企业登记的经营地址开展实地核查,未找到该企业,也无法取得联系,属地南屏镇靳家泉村村委会出具了该企业未在登记地址经营的证明;执法人员同时通过甘肃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确认该企业经营状态为存续,未办理歇业备案,仍处于经营异常状态,未完成信用修复。调查终结后,临洮县市场监管局于2026年6月26日通过公告送达方式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拟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相关主张。
处罚决定与法律依据
临洮县市场监管局认定,甘肃金麦惠乡村旅游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已经构成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作出行政处罚:吊销甘肃金麦惠乡村旅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天眼查数据显示,甘肃金麦惠乡村旅游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7月1日,法定代表人苟海天,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南屏镇靳家泉新农村南十字西南铺面102号。股东信息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
| 苟海天 | 100% | 100万元人民币 | 2019年7月1日 |
本次处罚暴露的核心问题
甘肃金麦惠乡村旅游有限公司合规意识严重缺位,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仍未整改,同时脱离登记经营场所失联,未正常开展税务登记等基础经营合规动作,完全漠视市场主体公示与存续的法定责任。
相关影响
本次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企业主体资格正式终止,法定代表人苟海天作为全资控股股东,后续将面临相关任职限制,企业此前的经营资质全部失效,相关信用污点也将对其后续市场活动形成长期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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