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陈仲轩因涉及船舶、海上设施的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2026版)的相关违法行为,被洋浦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该处罚决定已于2026年8月31日正式生效,相关违法事实认定清晰、处罚流程符合法定程序。
此次海事部门针对船舶配员合规性的专项处罚,将督促相关航运从业者严格落实海上安全配员的法定要求,有效规避因配员不足引发的海上航行安全隐患。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陈仲轩 |
| 违法案由 | 船舶、海上设施的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1052000145-1-2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5122*******3295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31 |
| 作出处罚机关 | 洋浦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陈仲轩,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舶、海上设施的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1052000145-1-2,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5122*******3295,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洋浦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陈仲轩成立日期1997年6月3日,法定代表人陈仲轩,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铜梁县太平镇团碾村六社8号。
事件点评
本次洋浦海事局针对个人作出的3000元行政处罚,属于海上交通领域常规合规监管动作,指向船舶配员未达2026版最低安全要求。该处罚为个体层面的警示案例,不涉及相关企业主体经营资质与核心业务变动,也未对行业整体合规格局造成明显影响,仅提示涉海从业者需严格对照新规落实配员标准,规避同类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