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仲轩因船舶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被洋浦海事局罚款三千元 海事部门严抓海上安全配员合规
创始人
2026-08-31 16:27:19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陈仲轩因涉及船舶、海上设施的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2026版)的相关违法行为,被洋浦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该处罚决定已于2026年8月31日正式生效,相关违法事实认定清晰、处罚流程符合法定程序。

此次海事部门针对船舶配员合规性的专项处罚,将督促相关航运从业者严格落实海上安全配员的法定要求,有效规避因配员不足引发的海上航行安全隐患。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陈仲轩
违法案由船舶、海上设施的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11052000145-1-2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5122*******3295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8-31
作出处罚机关洋浦海事局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陈仲轩,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舶、海上设施的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1052000145-1-2,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5122*******3295,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洋浦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陈仲轩成立日期1997年6月3日,法定代表人陈仲轩,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铜梁县太平镇团碾村六社8号。


事件点评
本次洋浦海事局针对个人作出的3000元行政处罚,属于海上交通领域常规合规监管动作,指向船舶配员未达2026版最低安全要求。该处罚为个体层面的警示案例,不涉及相关企业主体经营资质与核心业务变动,也未对行业整体合规格局造成明显影响,仅提示涉海从业者需严格对照新规落实配员标准,规避同类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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