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卡曼德: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梅卡曼德(雄安)机器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过半数且主席由具备会计专业资质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细则对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作出明确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中适用于上市公司的规定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主板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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