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30日讯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5123,转债代码:111026,简称“派克新材”)今日披露公告称,公司于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在不改变原有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募资净额对各项目的拟投入额度进行优化调整,相关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据公告披露,派克新材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证监会注册批复及上交所同意,最终募集资金总额达15.80亿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035.3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6965亿元,较原计划拟投入募投项目的总募资规模存在小幅缺口。公司基于保障核心项目顺利推进的考量,优先保障实体建设类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入,仅对补充流动资金板块的拟投入募资额度进行相应调减。
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前后的具体对比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
|---|---|---|---|---|
| 1 | 高端能源装备关键部件一体化智能制造项目 | 110826.97 | 98000.00 | 98000.00 |
| 2 | 技术研究院项目 | 16150.64 | 15000.00 | 15000.00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45000.00 | 45000.00 | 43964.64 |
| 合计 | 171977.61 | 158000.00 | 156964.64 |
派克新材方面表示,本次调整完全基于实际募资净额与募投项目推进的实际情况作出,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匹配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本次调整事项的保荐机构浙商证券经核查后出具明确意见,认为该事项已履行必要的董事会审批程序,属于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交所相关自律监管要求,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投入金额调整事项无异议。
截至目前,派克新材已按监管要求完成全部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工作,联合保荐机构浙商证券与相关合作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后续将严格按照披露用途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保障各募投项目有序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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