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诚志股份(000990)发布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于8月28日顺利召开,全部审议议案均获通过,未出现否决提案情形,也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内容。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栋国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流程完全符合《公司法》及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则要求。从参会情况来看,本次会议合计有521名股东通过现场及网络渠道参与投票,代表股份总数达8.26亿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659%。其中现场投票股东1名,对应股份5.25亿股,占比30.8294%;网络投票股东520名,对应股份3.02亿股,占比17.7365%。中小股东层面,共有519名中小股东参与投票,全部通过网络渠道参与,代表股份3340.76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36%。
本次会议核心审议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以特别决议要求获得高票通过,具体表决明细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股数(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股) | 弃权比例 | 表决结果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824745590 | 99.8159% | 1177240 | 0.1425% | 344260 | 0.0417% | 通过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31886106 | 95.4456% | 1177240 | 3.5239% | 344260 | 1.0305% | 通过 |
该议案的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比例远超三分之二的特别决议要求,其中中小股东的同意占比也达到95%以上,获得了流通股东的广泛认可。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指派李静、刘伟东律师对本次会议全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会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与最终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目前《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及对应法律意见书已作为备查文件留存,可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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