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8日电 据上海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上海市委批准,上海市纪委监委对上海市嘉定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刘海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海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无视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海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乃至二十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上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上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海涛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