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8月26日在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8区留仙三路2号鸿辉工业区4号厂房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建伟主持。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2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5,877,5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26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11,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10%。公司在任董事6人全部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共审议9项相关事项,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同意股数65,877,571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通过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要求,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会。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股数65,877,571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通过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要求,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会。
- 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股数65,877,571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会。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股数65,877,571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通过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要求,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会。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书的议案》:同意股数65,877,571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通过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要求,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会。
-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股数65,783,806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93,76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通过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要求,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会。
- 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股数65,877,571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股数65,877,571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通过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要求,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 1 |
《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
1,663,753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 2 |
《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1,663,753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 4 |
《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1,663,753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 5 |
《关于公司拟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书的议案》 |
1,663,753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 6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1,569,988 |
94.36% |
0 |
0.00% |
93,765 |
5.64% |
| 8 |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1,663,753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本次股东会由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从珍、张梅林见证,律师出具结论性意见显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备查文件为《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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