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裕能源:修订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中裕能源公告称,公司提名委员会最新修订的职权范围自2026年8月27日起生效。修订后的职权范围明确,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过半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且至少含一名不同性别董事,主席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成员构成法定人数,决策需过半数法定人数赞同,票数相同时主席有决定性一票;委员会可寻求独立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其职责包括制定提名政策、检讨董事会架构组成、物色董事人选、评核独董独立性、就董事委任及继任提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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