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褚征带领执行干警前往顺义区龙湾村,对一起因被执行人长期散养家禽、未及时清理动物粪便引发的邻里纠纷开展现场强制执行。
褚征(左)与当事人黄某进行沟通。杨婧 摄黄某院中环境。张馨叶 摄李某与黄某是同村邻居。2025年2月,黄某在自家住房被判定为危房后不再在此长期居住,随后购入鸡鸭鹅幼崽在该院落内散养。因黄某长期未及时清理院内家禽粪便,产生的刺鼻异味严重影响了相邻的李某一家正常生活,双方多次自行沟通协商均未达成一致。
2025年11月,李某向顺义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明确判令黄某不得在该院落内散养家禽。黄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黄某始终未主动履行义务,李某的生活环境未得到任何改善。
2026年5月,李某向顺义区法院提交执行申请,案件正式立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目前,承办法官褚征正组织统筹清运人员,对院内堆积的家禽粪便进行清理。
清运人员清理院内家禽粪便。杨婧 摄来源:天平阳光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