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券交易所挂牌企业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海希通讯(维权),证券代码:920405)8月26日发布公告,对此前披露的重大销售合同主体变更事项进行补充说明,本次调整未改动原有权责利约定,项目整体推进节奏保持正常。
回溯此前披露信息,海希通讯曾于2025年11月17日发布公告,披露全资孙公司海希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与浙江兆合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货物批次采购合同》。2025年末,交易双方联合华智跨景(浙江)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三方协议,经三方协商一致,原合同中甲方浙江兆合贵能源的全部权利与义务由华智跨景承继,在不增减任何权责利、完整保留原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重新签署对应采购合同。
据公告说明,本次合同主体变更系项目最终业主方指定签约主体调整所致,项目实际执行主体并未发生变动,项目目前正有序推进,不会对原合同的正常履行造成干扰。
公告同时披露了本次合同受让方华智跨景(浙江)能源有限公司的核心工商信息:
| 信息维度 | 具体内容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水街道紫东大厦1幢1单元商务自持1702室-1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23年3月3日 |
| 法定代表人 | 胡飞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 实缴资本 | 10000万元 |
从资质情况来看,华智跨景目前依法存续且经营状态正常,不存在重大违约纠纷,具备充足的资信实力与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海希通讯方面确认,华智跨景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双方在产权、业务、资产等维度均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倾斜的特殊关系,此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华智跨景与海希通讯及下属子公司未发生过任何业务往来。
海希通讯表示,本次合同主体变更不会对原合同的执行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干扰公司日常正常经营,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核心业务不存在对该交易对手形成依赖的情形。本次公告的备查文件包括海希浙江与浙江兆合贵能源、华智跨景共同签署的《三方协议》,以及华智跨景与海希浙江新签署的《货物批次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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