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林秀英因涉及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2026版)的相关海事违法情形,被杨浦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行政决定。本次公示信息完整披露了该起海事行政案件的全流程处置细节,是海事管理部门落实轻微违法免罚柔性执法要求的公开体现。
本次不予处罚的处置结果,既对相关海事活动参与主体起到了合规警示作用,也充分体现了海事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的执法导向,不会对林秀英产生额外的惩戒性约束。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林秀英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326*******6929 |
| 违法案由 | 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1042000489-1-1 |
| 处罚内容 | 不予处罚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内河)》第15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6 |
| 作出处罚机关 | 杨浦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行政相对人为林秀英,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42000489-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其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326*******6929,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以及《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内河)》第15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26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置的机关为杨浦海事局,整个处置流程完全符合海事领域轻微违法免罚的相关规定要求。
天眼查数据显示,林秀英成立日期2008年10月27日,法定代表人林秀英,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凌云街道梅陇路400号(华轻梅陇综合市场B-23)。
事件意义点评
本次杨浦海事局公示的该起海事轻微违法免罚案例,是监管部门落实柔性执法要求的具体体现。涉事主体因船舶未按规定开展自查或留存记录的轻微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定免罚条款被不予处罚,既明确了合规边界,也避免对主体正常经营造成额外信用负担,彰显海事监管的包容审慎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