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马鞍山市徽航水运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安庆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依据相关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及行政处罚领域的法律法规,最终对涉事企业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处理。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企业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海事业务办理的信用评级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马鞍山市徽航水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5135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112050127-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5 |
| 作出处罚机关 | 安庆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的全量合规相关要素:被处罚人为马鞍山市徽航水运有限公司,违法事实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12050127-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该企业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4*******5135,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25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安庆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公开公示处罚信息,进一步督促辖区水运企业严格遵守内河航行相关规则,保障内河通航环境安全有序。
天眼查数据显示,马鞍山市徽航水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1月7日,法定代表人李美华,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16人,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镇东苑小区B区23#108。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李美华 | 90% | 450 | 2021-11-02 | 2014-09-01 |
| 2 | 芮俊 | 10% | 50 | 2018-04-20 | 2015-06-09 |
事件点评
此次马鞍山市徽航水运有限公司因违反内河航行规则被安庆海事局处以2000元罚款,属于合规经营层面的轻微警示事项。该处罚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规,及时补齐航行操作规范短板,强化日常运营的合规意识,避免后续出现更严重的安全隐患与合规风险,对企业长期稳健开展水运业务具备正向约束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