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王利文因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规定(2026版),被芜湖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严格依照海事行政执法公开要求发布,明确标注了完整的处罚裁量依据与执行标准,相关处罚决定已按法定程序送达当事人。
该处罚将同步纳入涉海事行政相对人信用记录,对当事人后续参与内河航运相关作业、航行活动的资质核验产生相应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王利文 |
| 违法案由 | 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规定(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122040083-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401*******1017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5 |
| 作出处罚机关 | 芜湖海事局 |
本次芜湖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王利文,涉及的违法事由为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规定(2026版),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22040083-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该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01*******1017,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25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芜湖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王利文成立日期2018年12月6日,法定代表人王利文,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左云县鹊儿山镇小坡堡村。
事件点评
本次芜湖海事局对个人王利文的3000元处罚,属于针对自然人违反内河航行通告规定的常规监管举措,与企业主体无直接关联。该处罚严格依照内河交通安全相关法规作出,是海事部门维护辖区通航秩序、压实航行合规要求的常规执法动作,对涉事主体形成合规警示,也为航运相关从业者明确了航行规则的红线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