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创始人
2026-08-25 02:29:17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电投绿能 公告编号:2026一06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627,270,6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电投绿能 公告编号:2026-061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

2.2026年8月2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9人,其中董事和鲁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玉峰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1一6月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04,469,722.35元,合并口径净利润673,685,390.3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3,509,894.54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178,085,549.36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76,245,287.78元。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计提将在年度进行统一计提。

综合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生产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提出公司2026年半年度分红预案: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27,270,6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本次分红预计79,799,953.77元,分红率19.73%。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的,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公司将按照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6-063)。

(二)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2026-064)和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6-065)。

(三)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胡建东先生和吕必波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7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四)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实施进展情况专项评估报告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实施进展情况专项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实施进展情况专项评估报告》(2026-066)。

(五)关于东乌珠穆沁旗吉电国储能源有限公司拟向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通化分公司、白山分公司销售煤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杨玉峰先生、和鲁先生、胡建东先生、吕必波先生和明旭东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东乌珠穆沁旗吉电国储能源有限公司拟向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通化分公司、白山分公司销售煤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东乌珠穆沁旗吉电国储能源有限公司向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通化分公司、白山分公司销售煤炭,预计总交易金额不超过4600万元。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乌珠穆沁旗吉电国储能源有限公司拟向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通化分公司、白山分公司销售煤炭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6-067)。

(六)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管理规定》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管理规定〉的议案》。

(七)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定》。

(八)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定》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定》。

(九)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定》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定》。

(十)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规定》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规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规定》。

(十一)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前后对照表》。

(十二)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前后对照表》。

(十三)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6年9月9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2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6-068)。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纪要;

3.2026年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电投绿能 公告编号:2026-062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994号文核准,向国家电投集团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等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68,570.18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5.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3,99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5,726.74万元,资金于2016年12月19日到账。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0,074.68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359,986.67万元,本报告期使用88.01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此外,本报告期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370.00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0,443.34万元,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370.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3.34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于2016年12月16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工农大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盛世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12月16日,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辉县市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县市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吉电(滁州)章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滁州南谯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青海聚鸿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西宁昆仑路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吉林中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长岭中电投第一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长岭中电投第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并连同保荐人国信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

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前期预先自筹资金投入额185,231.38万元。公司于2016年12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5,230.3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4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10,3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实际节余资金以永久性补流实施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8,954.19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10,37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用于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73.34万元,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银行监管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电投绿能 公告编号:2026-063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是基于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了2026年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审查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经营现状、财务状况及可持续发展需求,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1一6月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04,469,722.35元,合并口径净利润673,685,390.3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3,509,894.54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178,085,549.36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76,245,287.78元。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计提将在年度进行统一计提。

综合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生产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提出公司2026年半年度分红预案: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27,270,6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本次分红预计79,799,953.77元,分红率19.73%。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的,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公司将按照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等因素,兼顾公司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综合回报。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6一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内容,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货币资金充足,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纪要;

3.2026年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电投绿能 公告编号:2026-066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实施进展情况的专项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维护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披露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2024-07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入开展深市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倡议》,公司应在年报、半年报披露时对行动方案实施进展进行专项评估。对照原方案内容,公司全面审视2026年上半年的进展及效果,现对实施进展情况评估如下:

一、关于“聚焦主责主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方面实施进展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坚守“均衡增长战略”,聚焦“新能源+”与绿色氢基能源双赛道,战略布局持续深化,重点项目取得标志性进展。

(一)新增项目梯次落地,产业布局持续优化

新能源方面,公司新能源项目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进展显著。2026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投资建设纳雍县居仁桃园10万千瓦风电项目、纳雍县水东金子20万千瓦风电项目,同意调整投资建设山东潍坊风光储多能互补试点首批四期450兆瓦光伏(储能)项目。目前纳雍县两个风电项目均已全面落实投资决策合规手续,完成风机主机招标及初步设计合同签订工作;白城二期2×66万千瓦保供煤电项目、山东潍坊四期项目已实现高标准开工。

(二)标杆项目进展显著,科技创新能力持续进阶

绿色氢基能源方面,公司保持先发优势,高质量落地绿色氢基能源标杆项目。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于2025年7月26日试运行投产以来,生产运行保持平稳。2026年7月28日,3750吨绿氨以FOB(连云港)贸易模式完成国际海运装船,发运韩国,实现了绿氨首单规模化出口,创全球规模最大单批次绿氨出口纪录。本次出口绿氨全部产自大安项目,成功打通了生产、危化品集港、报关商检、远洋运输全流程环节,验证了绿氢全产业链商业化可行性,为产品出海建立了可复制的操作范本。梨树绿色甲醇创新示范项目顺利完成初步设计和化工EPC、制氢EPC招标工作。科技创新方面,公司牵头研发的“绿色氢基能源(绿电-氢-氨)柔性管控系统研究与应用”科技成果,已通过中国电机工程学会行业鉴定,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二、关于“持续规范运作,加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实施进展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完善治理体系,严格恪守信息披露标准,多维发力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治理效能与市场形象同步提升。

(一)完善治理体系,决策规范高效运转

2026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完善治理架构,着力提升决策质量与运行效率。一是强化决策把关机制,公司召开股东会3次、董事会6次、各专门委员会共计召开会议19次,审议事项覆盖定期报告、重点项目投资等关键领域,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作用。组织协助外部董事参加专题沟通会、开展现场调研近10次,有效支撑其深入了解公司运营、参与科学决策。二是优化授权管理体系,修订《董事会授权管理规定》,细化不可授权事项清单,进一步清晰权责边界,有效提升日常经营决策效率,治理基础进一步夯实。

(二)严守信披标准,保持零差错记录

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确保信息披露工作及时、真实、完整、准确。2026年上半年编报披露各类公告56份,高质量完成定期报告与ESG报告的编制与披露,无重大差错或补充更正情况。持续规范关联交易管理,通过定期核查与严格审议,有效防范潜在风险。

(三)畅通沟通渠道,投关管理成效显著

公司以主动沟通、及时回应为原则,致力于构建互信共赢的投资者关系,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坚持合规、审慎、公平的原则,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通过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接待投资者调研、召开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保持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2026年上半年累计接待国投证券等机构及个人投资者来访3批次(其中参加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1场),回复互动易及投资者咨询208条,回复率100%,有效回应市场关切。针对大安项目运行及销售情况等市场重点关注事项,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披露专项进展公告,及时向市场传递项目重大进展。

三、关于“重视股东回报,共享经营发展成果”方面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积极践行股东回报规划,以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回馈投资者,以实际行动传递发展信心,切实增强股东获得感。

(一)实施积极分红,真切回馈股东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40%,较上一轮规划(2023-2025年)的30%有显著提升。2025年度公司累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2.07亿元,分红率达40.16%。公司实施中期分红与年度分红相结合的灵活分红机制,2026年半年度公司计划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分红金额79,799,953.77元,分红率19.73%(本次分红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进一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稳定市场预期。

(二)优化品牌形象,开启绿色发展新篇

作为国家电投集团公司面向全球发展的唯一绿色氢基能源平台,为进一步突出绿色能源的企业属性,公司更名为“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26年2月4日正式启用“电投绿能”证券简称,顺应国家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要求,彰显企业新形象。新名称与公司战略定位高度契合,有助于投资者更直观地理解公司业务属性与发展方向。

四、投资者关切情况

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互动易平台等渠道收集投资者关切,并对其进行整理,识别投资者关注点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市值管理与股价表现方面,投资者普遍关注公司股价表现,多次询问市值管理工作情况;二是公司重大项目推进方面,如大安绿氢等重点项目的运行销售情况等。

针对上述关切,公司第一时间回复,一是公司认为市值管理的核心在于扎实的经营业绩和持续提升的核心竞争力,通过精细化管理、降本增效、优化资产债务结构、深耕电力现货交易等多措并举提升盈利能力,以经营质量支撑市值水平。二是主动披露大安项目进展情况,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披露《关于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实现绿氨首单规模化出口的进展公告》(2026-059)。

五、进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本次评估结果,结合投资者关切,公司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重点项目梯次投产,巩固双赛道发展优势。公司将继续聚焦“新能源+”与绿色氢基能源双赛道,加快推进纳雍县风电项目、山东潍坊四期项目等重点工程建设,确保按期投产达效。同时,依托大安项目的先发优势和首单规模化出口经验,为四平梨树甲醇项目提供借鉴,不断提升绿色氢基能源产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二是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升绿色氢基能源工艺水平。依托大安项目试运行以来的运行数据和生产实际,持续验证并优化自主研发的柔性控制系统,进一步优化绿色氢基能源生产工艺,提升运营效率。同时,密切关注能源领域前沿技术发展趋势,推动数字技术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创新成果转化。

三是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内部治理机制,严格落实外部董事履职保障、股东回报、董高薪酬等规定,在生产经营、投资并购等重大事项中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夯实规范运作基础。

四是提升股东回报,建立可预期的常态化分红机制。按照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确保年度分红比例不低于40%的承诺刚性兑现。进一步优化中期分红与年度分红相结合的节奏安排,使投资者形成稳定的现金流预期。持续关注资本市场动态,积极研究多元化市值管理举措,合理传导公司价值。

五是深化投资者沟通,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将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回应市场关切。对重大项目进展、战略规划落地等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在符合监管规则的前提下增加自愿性披露,不断增进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理解和认同。

六、评估结论

经评估,公司2026年上半年较好地完成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中的各项措施。公司将继续以高质量发展提升内在价值,以规范治理夯实运营基础,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为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特此公告。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电投绿能 公告编号:2026-067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乌珠穆沁旗吉电国储能源有限公司

拟向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通化分公司、白山分公司销售煤炭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企业东乌珠穆沁旗吉电国储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电国储公司”)拟向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通化分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白山分公司(以下简称“吉林能投通化分公司、吉林能投白山分公司”)销售煤炭,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4600万元。

2.吉电国储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吉电新燃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吉林能投通化分公司、吉林能投白山分公司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之分公司,公司与吉林能投通化分公司、吉林能投白山分公司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东乌珠穆沁旗吉电国储能源有限公司拟向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通化分公司、白山分公司销售煤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玉峰先生、和鲁先生、胡建东先生、吕必波先生和明旭东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同意该项议案。该项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审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在过去的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累计发生的未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431.54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26%,加上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通化分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通化分公司

负责人:张宏凯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自来水生产与供应;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通用设备修理;再生资源销售;市政设施管理;充电桩销售。

注册地址:通化市二道江区东明路868号。

2.经营情况

截至2026年7月末,资产总额94,363.82万元,净资产3,490.81万元;2026年1-7月份,主营业务收入48,854.99万元,净利润-1,509.19万元。

3.吉电国储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吉电新燃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吉林能投通化分公司为国家电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之分公司,公司与吉林能投通化分公司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4.经查,吉林能投通化分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白山分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白山分公司

负责人:刘智强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水力发电;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耐火材料销售;耐火材料生产;电工器材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供冷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再生资源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电机制造;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储能技术服务;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注册地址:白山市浑江区光明街1号。

2.经营情况

截至2026年7月末,资产总额84,012.81万元,净资产653.76万元;2026年1-7月份,主营业务收入53,843.22万元,净利润653.76万元。

3.吉电国储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吉电新燃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吉林能投白山分公司为国家电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之分公司,公司与吉林能投白山分公司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4.经查,吉林能投白山分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根据公平公正、客观公允的原则,参考同类业务市场价格,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吉电国储公司向吉林能投通化分公司、吉林能投白山分公司销售煤炭,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4600万元,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交付数量、合同约定价格据实结算。

1.供货范围:吉电国储公司负责煤炭货源组织、仓储保管,按合同约定将煤炭发运至采购方指定接货地点,承担交货前相关货物风险。煤炭品质指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交货期:按双方签订煤炭购销合同约定分批次完成供货交付。

3.付款方式:按照购销合同约定结算付款。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吉电国储公司运营珠恩嘎达布其百万吨储煤基地,静态储煤能力100万吨,是口岸规模最大的海关监管仓储节点,核心业务涵盖煤炭仓储、中转及销售等板块。该关联交易有助于拓展公司煤炭销售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在过去的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累计发生的未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431.54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26%。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6年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审查意见:

公司所属企业东乌珠穆沁旗吉电国储能源有限公司向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通化分公司、白山分公司销售煤炭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销售定价参考同类业务市场价格,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电投绿能 公告编号:2026-068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提案2.00、3.00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公司将对上述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4.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9月7日(星期一)上午10:30-11:30,13:30-16: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三)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雪

联系电话:0431-81150933

传真:0431-81150997

电子邮箱:dtln@spic.com.cn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

邮政编码:130022

(五)其他事项

会议费用: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本股东会通知的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2.授权委托书。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75,投票简称:绿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9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9月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贵公司于2026年9月9日(星期三)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的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说明: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示例列示);

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股东账户账号:

持股性质:

持股数量:

授权有效期限为1天。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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