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晚间,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565,证券简称:中仑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本次调整仅针对印尼长塑高性能膜材产业化项目(一期),其余募投项目投入金额保持不变,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人中信证券已出具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告披露的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中仑新材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发行1068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达10.68亿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026.3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5773.66万元,该笔资金已于2026年8月12日全额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对应验资报告。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完成专户存储安排并与保荐人、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由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此前募集说明书中计划的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0.68亿元,中仑新材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对部分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明细如下:
| 序号 | 项目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前)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 |
|---|---|---|---|---|
| 1 | 印尼长塑高性能膜材产业化项目(一期) | 50299.27 | 22700.00 | 21673.66 |
| 2 | 印尼长塑高性能膜材产业化项目(二期) | 64126.61 | 64100.00 | 64100.00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 合计 | 134425.88 | 106800.00 | 105773.66 |
本次调整仅调减印尼长塑高性能膜材产业化项目(一期)的拟投入募集资金规模,二期项目与补充流动资金的投入计划完全维持原有安排,调整后总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实际募资净额完全匹配。中仑新材方面表示,本次调整是基于实际募资情况与自身经营发展需求综合审慎作出的决策,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推进,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利益,完全符合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契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一致同意意见,保荐人中信证券核查后也确认,本次调整履行了全部必要决策程序,相关安排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造成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此事项无异议。目前相关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及保荐人核查意见均已作为备查文件留存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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