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刘艳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南京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标注了完整的违法事实认定、处罚裁量依据以及具体处置内容,是海事管理部门对内河航行秩序常态化监管的公开披露内容。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督促相关航行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内河航行规则,进一步强化内河通航水域的航行合规意识,对维护辖区内河通航秩序稳定起到警示作用。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刘艳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12060393-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5002*******3702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19 |
| 作出处罚机关 | 南京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人为刘艳,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12060393-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5002*******3702,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19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南京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刘艳成立日期2020年6月16日,法定代表人刘艳,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本区及外地。
事件点评
本次南京海事局公示的个人航行违规处罚,是内河海事监管常态化落地的体现。相关当事主体需依规完成1500元罚款缴纳,及时梳理航行操作流程漏洞,严格对标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细化航行规则执行标准,避免同类合规风险,保障航行作业安全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