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908,简称“石药景峰”)8月19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叶湘武的一致行动人叶湘伦因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被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显示,经查,叶湘伦作为石药景峰持股5%以上股东叶湘武的一致行动人,于2026年7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25万股股份。但叶湘伦在减持前未按规定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减持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上述监管措施。叶湘伦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7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减持的股份并向石药景峰上缴价差,并于执行完毕后15个交易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对于此次违规行为,叶湘伦表示主要系对法律法规中一致行动人和权益变动相关条款理解不深刻,不存在主观故意。其已深刻认识到错误,就该行为给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将按照《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要求,对违规减持股份进行回购,若回购均价低于违规减持股票均价,将把价差对应的金额上缴给公司。
石药景峰指出,本次行政监管措施及整改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公司将组织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断提升合规意识和业务水平,并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由AI大模型基于公开信息生成,不代表Hehson财经观点。文中所有信息、数据及图表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或决策依据,相关信息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