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许祺森因涉及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的相关违法行为,被来宾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标注,该违法情形对应2026版相关海事监管条目,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
该处罚决定的作出,将直接影响涉事主体的海事领域作业信用记录,督促相关船舶运营方严格落实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的值班值守要求,规避同类安全隐患。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许祺森 |
| 违法案由 | 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112020041-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525*******1738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18 |
| 作出处罚机关 | 来宾海事局 |
本次来宾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许祺森,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112020041-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代码为4525*******1738,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18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来宾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许祺森成立日期2003年6月2日,法定代表人许祺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桂平市河南经济开发区。
事件点评
本次来宾海事局针对个人船舶停泊未按规定留足值班人员的2500元罚款,属于常规内河海事监管执法行为,仅涉及自然人个体,与相关企业经营资质、核心业务开展无直接关联,不会对对应市场主体的日常运营、合规信用体系造成实质性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