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裴利瑞
支持中小基金公司规范健康发展迎来新政策。
15家中小公募基金公司日前获准上报摊余成本法债基。这15家基金公司分别为尚正基金、红土创新基金、百嘉基金、朱雀基金、国融基金、华西基金、易米基金、兴合基金、兴华基金、鹏安基金、财信基金,以及外资公募贝莱德基金、路博迈基金、联博基金、安联基金,上报产品均为63个月封闭式债券基金。
这是自2021年摊余成本法债基暂停审批注册以来时隔五年重新开闸,也是监管层支持中小基金公司规范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摊余成本法债基是指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通常以封闭或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将债券买入成本在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并每日计提收益的债券基金。由于具备收益稳健、波动较低、免税的特点,同时投资策略可定制化,摊余成本法债基与银行等配置型机构的需求高度契合,一度成为基金公司的“吸金利器”。
2019年至2020年,摊余成本法债基迎来爆发式发展,一批大中型公募基金集中发行。2020年后,该类产品监管要求持续收紧,先是单家公司申报上限设为两只,继而设置80亿元的募集规模上限,直至2021年审批完全暂停。
过去五年,存量摊余成本法债基规模保持增长,已从2020年末的14582.35亿元增至2025年末的20799.21亿元,存量产品持续获得资金申购。
今年6月,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在2026陆家嘴论坛发表主题演讲时指出,将推出支持中小基金公司规范健康发展一揽子措施。坚持分类监管、突出特色,在产品布局、业务准入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积极推动中小基金公司差异化发展。
此后不久,市场传出重启摊余成本法债基申报、助力中小公募基金公司扩充管理规模、拓宽收入来源的消息。时隔仅两个月,政策随即落地,15家中小公募基金公司获得摊余成本法债基申报注册机会。
“2020年以来,摊余成本法债基逐步收紧规模管控直至暂停审批,大型公募大多早已完成布局,不少中小基金公司未能赶上窗口期,缺少一个吸引机构资金、沉淀稳定管理规模、增厚经营收入的渠道。”一位中小公募基金公司总经理表示,适度恢复该类产品注册,并不代表准入标准有所放宽,而是让具备投资、风控与运营能力的中小基金公司获得公平参与的机会。
此次上报摊余成本法债基的15家基金公司,截至2026年二季度末的公募基金管理规模均在300亿元以下。
此外,证券时报记者从业内了解到,本批摊余成本法债基的单只募集规模与存量产品类似,设置80亿元募集上限,且产品期限原则上为63个月封闭运作,到期终止,不再重新打开或续作。
“这对中小公募基金公司而言是五年的发展窗口期。”有业内人士表示,“一方面,摊余成本法债基的管理费率通常为0.15%,按单只产品规模80亿元计算,年管理费收入1200万元,是一笔稳定的管理费收入,可以在五年内缓解一定的规模压力。另一方面,有摊余成本法债基和80亿元的规模加持,中小公募基金公司也可以满足部分银行渠道的准入门槛,获得主流销售渠道的入场券。”
本批产品已经获得了银行的高度关注,不仅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等实力雄厚的银行渠道参与其中,且多家托管行的金融市场部门均承诺了一定比例的跟投。
除了摊余成本法债基,记者了解到,面对当前公募基金行业的“马太效应”,特别是中小基金公司普遍面临的产品布局不足、渠道准入困难、运营成本高企、资本补充受限等现实压力,更多推动中小基金公司规范健康发展的实质性举措还在路上。
在产品层面,监管部门正在考虑支持中小公募基金公司在创新产品上的布局,对部分优质中小基金公司在科创债指数基金、多资产指数基金等创新产品试点中予以倾斜,助力其培育差异化竞争优势。
此外,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第三批试点、个人养老金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业务等也有望对部分风控较好的中小基金公司给予适当政策倾斜。
多位中小基金公司高管向记者表示,业界对于即将推出的一揽子支持措施充满期待,但也坦言打铁必须自身硬,政策倾斜与支持只是外部扶持力量,要真正摆脱生存危机,终究靠的是扎扎实实的投研业绩、不可替代的差异化特色,中小公募基金公司只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形成自我造血能力,才能实现真正的可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