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8月15日|海关总署14日发布公告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泰王国农业与合作社部关于泰国食用水生动物输华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要求的泰国食用水生动物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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