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学年不少于两次,部分场所免费开放!广州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立法征求意见
创始人
2026-08-15 10:25:20

来源:广州日报

《广州市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条例》拟于2026年9月进行第三次审议并表决。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听取民意,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官网日前公布《广州市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简称“《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条例》明确,校外实践教育是指学校围绕国家教育方针和培养目标,根据教学需要,有计划地组织在校学生到校外,开展学习探究、情感认知、劳动体验、实体操作、社会教育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教育活动。《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普通中小学校开展校外实践教育及其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校外实践教育每学年不少于两次

《条例》对校外实践教育的次数和时间做了细化规定:学校开展校外实践教育每学年不少于两次、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并符合下列课时要求:小学阶段每学年不少于二十课时;初中阶段每学年不少于二十四课时;普通高中三学年累计不少于六十课时。

在实践内容上,《条例》明确了校外实践教育包括思想道德教育、劳动教育、科技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审美教育、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责任与纪律教育、爱心教育等其他适宜开展校外实践教育的内容。

在教学形式上,包括实地参观、现场观摩、劳动操作、职业体验、设计制作、徒步远足、耐力训练、自然考察、社会调查等。

在讲授人员上,学校应当根据校外实践教育内容确定讲授人员。讲授人员可以是各类英雄模范人物及亲属、学校教职工、校外实践教育场所的专业人员、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或者其他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的人员。学校教职工可以与校外专业人员协同开展实践教学。

在实践教育场所方面,《条例》列举了免费、收费或优惠的几种情形。

校外实践教育场所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以及利用本市财政资金设立的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等场所应当作为校外实践教育场所,对学生免费开放。

实行市场化运营的展览馆、展示厅、体验馆、农场、动物园、植物园、公园等场所可以作为校外实践教育场所,依法收费开放或者优惠开放。

此外,校外实践教育场所应当制定适合实践教学需要的服务方式,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服务信息。学校可以自主选择校外实践教育场所。

提前报备校外实践方案

构建学校、场所、政府三重安全体系

《条例》明确,学校在校外实践教育开展前应当制定工作方案,并至少提前七个工作日报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工作方案应当包括校外实践教育的内容、形式、时间、出行路线、预计参加人数以及讲授人员,以及职责分工、安全保障措施、费用承担情况、应急预案等。

在家校联动方面,《条例》要求学校在开展校外实践教育五个工作日前应当向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内容、形式、场所、时间、行程、安全风险以及注意事项等信息和需要个人负担的费用。

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书面确认是否同意学生参加校外实践教育并签名。学生存在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异常状况的,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可以向学校申请其他校外实践教育活动替代方式。

具体费用上,《条例》规定:校外实践教育的外聘讲授、物料费等教学相关费用和配备救护医疗用品、随行保障车辆的费用由学校承担。

学生参加校外实践教育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门票等属于学生个人支出的费用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承担。应当按照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校外实践教育进行资助。

安全是校外实践教育的重中之重,也是家长最关心的问题。

《条例》从学校、场所、政府部门三个层面构建了安全管理体系。

学校安全管理方面,应当在活动前对场所和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实地考察,对学生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并落实救护医疗用品和随行保障车辆。学校应当安排至少两名教职工负责一个班的安全管理工作,全时程关注学生动向和身心状态,发现危及学生安全的情形或者隐患的,立即采取制止和防护措施。

场所安全管理方面,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应急预案,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设施和安全保护人员,定期对场所进行安全自查。应当保障学生在场所内的安全,安排工作人员全程跟进,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与学校教职工共同采取救护、疏散等措施。

政府服务保障方面,学校开展校外实践教育可以向公安、卫生健康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寻求协助。公安机关应当为学校开展校外实践教育、学生集中出行提供交通便利,必要时法治副校长可以酌情参加。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为学校提供医疗急救方法指引,并畅通急救绿色生命通道,必要时安排“120”急救车辆随队提供医疗保障、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可以酌情参加。

如何提建议

请于9月11日前点击填报链接填写意见,也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填报链接)

信函寄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96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邮政编码:510030

传真:020-83232962

电子邮箱:fgwbgs@gz.gov.cn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津巴布韦船只倾覆已致68人死亡 格隆汇8月16日|津巴布韦警方当地时间15日公布,该国北部卡里巴湖11日下午发生的船只倾覆事故死亡人...
抚顺秘境:超越煤矿的传奇 地处辽宁省东部,东邻吉林,西距沈阳45公里,北接铁岭,南望本溪,素有煤都美誉。1、 说起抚顺,人们往...
国际空运寄送全攻略 国际空运如何寄送?作为主要运输方式之一,国际空运广泛用于海外快递。本文将详细介绍办理流程、注意事项及...
诺沃亚抵达北京 转自:长安街知事据央视新闻消息,今天(16日)早晨,厄瓜多尔共和国总统丹尼尔·罗伊-希尔克里斯特·诺...
恋爱游戏哪些人气高 2024恋... 2024年恋爱游戏市场烽烟四起,热门排行榜揭示玩家心声。本文带你探索当前最炙手可热的恋爱游戏,从甜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