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8月13日14:30,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敏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为:参加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2人,代表股份415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30%。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1人,代表股份405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15%。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32人,代表股份415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8930%。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林晖、陈璐新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股数(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股) | 弃权比例 | 回避股数(股) | 回避比例 | 表决结果 |
|---|---|---|---|---|---|---|---|---|---|---|---|
| 1.00 |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3822000 | 91.94% | 306400 | 7.37% | 28600 | 0.69% | 0 | 0% | 通过 |
| 1.00 |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3822000 | 91.94% | 306400 | 7.37% | 28600 | 0.69% | 0 | 0% | 通过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也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显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备查文件为股东会决议、法律意见书。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由AI大模型基于公开信息生成,不代表Hehson财经观点。文中所有信息、数据及图表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或决策依据,相关信息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