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通告。
通告披露,4月9日,保亭市监部门在六弓区域开展常态化食品安全抽样检测工作,抽检样品包含一款百香果饮饮料。经专业检测判定,该批次产品菌落总数指标不符合GB 71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相关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产品经营者为海南省山味鲜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5月13日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保亭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线索移交保亭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于5月20日向涉事企业送达检验报告,全面开展溯源调查。经核查,该批次不合格百香果饮现存库存564袋(已查封),召回126袋,涉事问题产品共计690袋,产品零售单价为6.8元/袋,总货值4692元;受企业缺少完整产销台账、成本凭证影响,本次违法所得暂无法核算。
管控环节方面,因涉事企业未规范建立该批次产品生产记录,执法部门按查实的库存与召回总量锁定问题产品范围,对查封库存严格管控、召回产品统一处置。截至通告发布,暂未接到消费者食用该批次百香果饮后出现身体不适的相关投诉反馈。
经执法部门认定,海南省山味鲜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两项违法情形:一是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二是未按法规要求建立并遵守出厂检验、销售记录制度,分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五十一条规定。依据对应处罚条款,保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给予企业警告处分,没收查封在库的不合格百香果饮564袋,并处20000元罚款。记者 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