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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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01:54:38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6-059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基本情况: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以下简称“增持主体”)计划自公告披露日起6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2、截至2026年7月30日,本次计划增持主体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15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23%,增持金额为人民币4,777.11万元,增持金额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7月30日,增持金额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

注:上表中“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本次增持前,许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7%。许冉女士的母亲王霞女士将其代未成年人许某某先生行使权利的公司股份126,515,969股所对应的身份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参会权、提名权、提案权、表决权等身份性权利全部委托许冉女士行使,委托期限至2028年10月23日(即未成年人许某某先生十八周岁生日之日止)。许冉女士本人直接持有及受托行使表决权的股份合计626,515,9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8%。

2、上述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3、上述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支持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若公司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时,增持金额不作调整。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前提: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上述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情况,依法依规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择机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予以顺延。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的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锁定6个月。

8、相关承诺:本次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截至2026年7月30日,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明细如下:

注:表中已增持金额、占总股本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增持后,许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2,09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6%。许冉女士的母亲王霞女士将其代未成年人许某某先生行使权利的公司股份126,515,969股所对应的身份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参会权、提名权、提案权、表决权等身份性权利全部委托许冉女士行使,委托期限至2028年10月23日(即未成年人许某某先生十八周岁生日之日止)。许冉女士本人直接持有及受托行使表决权的股份合计628,609,5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7%。

2、截至2026年7月30日,增持金额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下限,许冉女士、吴彭森先生、张刚先生、陈建立先生、王旭东先生、孙亮先生、张海涛先生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

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告知函》。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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