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解海华已于7月31日提议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回购金额区间为1200万元至2400万元,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提议背景:基于对公司价值认可与未来信心
公告显示,解海华提出回购提议的核心原因在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此举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市场信心,并通过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提升团队凝聚力与企业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良性、稳健发展。
回购方案核心内容
根据提议内容,本次回购方案的核心要素如下:
| 项目 | 具体内容 |
|---|---|
| 回购股份种类 |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3年内未转让完毕,剩余股份将予以注销 |
| 回购价格上限 | 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 回购资金总额 | 不低于1200万元(含),不高于2400万元(含) |
| 回购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
| 回购期限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提议人股份变动及增减持计划
公告披露,提议人解海华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除因股权激励归属获得公司股份外,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同时,其暂无在回购期间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计划,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解海华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召开会议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本次回购事项投赞成票。
后续安排与风险提示
公司表示,将尽快就上述提议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告特别提示,本次回购事项需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来源: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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