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创始人
2026-07-24 03:32:19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4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和新材”)分别于2026年4月10日、2026年5月11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地址由“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变更至“山东省烟台市黄渤海新区海滨路24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情况

公司已于2026年7月22日完成了公司注册地址的工商变更及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主要内容如下:

1、名称: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法定代表人:宋西全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5052087E

5、注册资本:捌亿伍仟柒佰零伍万柒仟壹佰捌拾叁元整

6、成立日期:1993年05月20日

7、住所:山东省烟台市黄渤海新区海滨路240号

8、经营范围:氨纶、芳纶系列产品的制造、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服务;纺织品、日用百货、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批发、零售;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5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378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共计5,529,000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857,057,183股的0.65%,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450,761.60元。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57,057,183股变更为851,528,183股。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和新材”)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不满足业绩考核条件的372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6名激励对象,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5,529,0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6年5月1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2、2022年11月15日,公司收到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烟台市国资委”)《关于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烟国资〔2022〕65号),烟台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2年11月19日,公司监事会披露《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自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7日期间,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公示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4、2022年11月19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其他相关事宜,并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及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 年12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347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1,881万股的限制性股票。

8、2023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 年8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向75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111万股的限制性股票。

10、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12、2024年3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公司办理完成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250,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3%。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64,044,983股变更为863,794,983股。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

13、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4年9月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15、2024年10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公司办理完成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500,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6%。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63,794,983股变更为863,294,983股。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

16、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7、2024年12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7,025,600股,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2月6日。

18、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19、2025年2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公司办理完成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349,2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4%。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63,294,983股变更为862,945,783股。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

20、202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1、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22、2025年7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公司办理完成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5,732,6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66%。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62,945,783股变更为857,213,183股。

23、2025年8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4、2025年8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377,600股,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8月18日。

25、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6、2025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27、2025年12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公司办理完成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156,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2%。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57,213,183股变更为857,057,183股。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

28、2026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29、2026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中的相关规定,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业绩指标中的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未达标,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将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参加首次授予的310名激励对象涉及限制性股票519.90万股、参加预留授予的62名激励对象涉及限制性股票27.30万股。

2、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因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涉及限制性股票2.7万股(其中参与首次授予的1人,涉及限制性股票24,000股;参与预留授予的1人,涉及限制性股票3,000股);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涉及限制性股票3万股(其中参与首次授予的2人,涉及限制性股票21,000股;参与预留授予的2人,涉及限制性股票9,000股),上述6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应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公司对上述总计378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总计37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5,529,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当前总股本857,057,183股的0.65%;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当前未解限股份总数的100%。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由5,529,000股减少至0股。

(三)回购价格及调整

1、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6年5月16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824,123股后的848,233,0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6,964,661.2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前述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原则”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派息后授予/回购价格调整方法为: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本次调整前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P0为8.60元/股。

3、调整后授予/回购价格

依上述调整方法,本次调整后授予/回购价格=调整前价格(8.60元/股)-2025年度每股派息额(0.02元/股)=8.58元/股。

4、定价依据及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有关规定,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调整后授予/回购价格与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孰低值回购。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回购价格为调整后授予/回购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激励对象因调动、免职、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回购注销。

因此,因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的372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8.58元/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4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8.58元/股;因客观原因离职的2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8.5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四)回购金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450,761.60元,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1、验资情况

公司已向上述378名激励对象支付了回购价款,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了致同验字(2026)第110C000216号验资报告。

2、注销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事宜,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529,000股后,公司总股本由857,057,183股变更为851,528,183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备注:实际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股票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6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增加

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控股股东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由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丰集团”)、其全资子公司烟台国泰诚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诚丰”)及其一致行动人烟台裕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泰投资”)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触及1%整数倍,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一一〈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过程

2026年7月23日,公司办理完成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5,529,00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57,057,183股变更为851,528,183 股。国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8,445,584股,持股占比由35.99%变更为36.22%。

(二)公司控股股东国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表

备注:合计数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的权益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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