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创始人
2026-07-17 02:47:21

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6-035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999号3幢6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戴岚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董事长戴岚女士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副总经理张锐豪、财务总监王坤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和议案2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戴岚、戴龙、共青城南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煦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昀万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议案1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一平、曹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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