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证券代码:601106,证券简称:中国一重(维权))7月1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一重集团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重工程技术”)及控股子公司一重集团大连核电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重核电石化”)近期通过自查发现需补缴相关税款及滞纳金,目前已全部缴纳完毕。
公告显示,本次补缴事项源于子公司自查,不属于公司主观造成的偷税、漏税情况,亦不涉及税务行政处罚。
根据自查结果,一重工程技术需补缴企业增值税1823.79万元及滞纳金1332.45万元,合计3156.24万元;一重核电石化需补缴企业增值税207万元及滞纳金2.38万元,合计209.38万元。两家子公司本次补缴总金额为3365.62万元。
关于对公司的影响,中国一重表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一重工程技术和一重核电石化补缴的税款及滞纳金将全部计入2026年当期损益,具体对公司2026年度净利润的影响以当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公司同时强调,该事项不会对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子公司名称 | 补缴增值税(万元) | 补缴滞纳金(万元) | 合计补缴金额(万元) |
|---|---|---|---|
| 一重集团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823.79 | 1332.45 | 3156.24 |
| 一重集团大连核电石化有限公司 | 207.00 | 2.38 | 209.38 |
| 合计 | 2030.79 | 1334.83 | 336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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