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7月12日讯 7月12日,记者从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依法对一起以“办理入学、人事调动”为名的诈骗、伪造事业单位印章案提起公诉。
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罗曼梦雨介绍,李某当时是另外一所中学的招生办老师,2025年4月至案发,李某谎称自己认识教育局和学校领导,能办理教师调动和学生入学等事宜,先后骗取多名被害人钱财共计10.7万元,并且通过“网络抠图”伪造了多枚事业单位印章,制作虚假人事调动表、录取通知书等,以获取被害人信任,不仅骗走家长血汗钱,更耽误了孩子入学机会。
经审查,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雨花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对李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广大家长,请务必通过正规渠道为子女办理入学,坚决抵制“请托”行为,守护孩子的入学公平。如遇入学政策问题,请直接联系学校招生部门或登录当地教育局官网查询,切勿轻信“朋友”介绍。
■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