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多跑腿,群众少受累;纠纷不出村,法治在身边。”
富村镇松子山村委会某村,78岁的李某某有3个儿子,却因赡养问题寒了心。丈夫2024年病故后,三兄弟约定每年每人给付母亲生活费2000元。然而2025年2月起,长子尹某某以“父亲是母亲害死的”为由,多次辱骂、甚至殴打母亲,拒不支付生活费。次子、三子见状,也不再给付。老人独居老屋,多次找村委会调解,村干部多次打电话给长子尹某,对方却置之不理。2025年8月,李某某拄着拐杖来到该镇富村中心法庭,递交了起诉状。
收到案件后,该法庭立即启动涉老纠纷“绿色通道”。法官先后多次通过电话与三兄弟沟通,把两个次子也叫到法庭调解,又多次上门与在外地的长子联系,从法律、亲情、道德等角度反复劝导。一方面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引导换位思考:“母亲含辛茹苦把你们三兄弟养大,现在她老了,需要你们照顾”。开庭当天,经多轮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三被告每月各支付赡养费200元,共同分担医疗费,轮流护理住院期间的母亲。达成调解协议后,长子当庭支付了拖欠的款项,李某某老人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这是该法庭“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的一个缩影。
基层法庭直面农村最一线、最琐碎、最贴近群众的矛盾纠纷。富村中心法庭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辖区乡村实际,坚持调解优先、源头化解、下沉办案,主动走出法庭、深入村组、走进田间地头,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扎实做好辖区诉源治理各项工作。
一、严把诉前关口,能调尽调、减量控源。
富村中心法庭受理的案件多为邻里地界、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务工资、土地山林等民生小事。这类纠纷大多积怨不深、争议不大,但人情纠葛多、容易反复激化。对此,在当事人起诉之前,法庭与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部门联动调解,通过耐心倾听诉求、讲清法律规定、算清诉讼成本、讲明利弊后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尽量就地和解,减少群众打官司的负担,从源头控制新增案件增量。
二、贯穿全程调解,力争案结事了人和。
对经过调解无法达成一致、进入审理程序的案件,富村中心法庭不放弃调解机会,坚持庭前、庭中、庭后持续调解。尤其是家事、邻里、亲属之间的纠纷,坚决避免“一判了之”,通过反复沟通、多次疏导,化解当事人对立情绪,尽力修复亲情、邻里关系,防止小矛盾拖成大纠纷、普通案件演变为信访隐患。
三、常态化法官下乡,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
结合农村纠纷特点,富村中心法庭大力开展下乡办案、巡回调解、实地化解,变“群众跑法庭”为“法官跑村组”。
1
田间地头现场调解
针对宅基地边界、土地流转、山林权属、田间排水等需要看现场的纠纷,办案法官主动下乡踏勘、实地丈量、现场核对情况。结合本地乡风民俗和法律规定就地调解,让当事人看得见事实、听得懂道理、心里面服气。
2
进村入户化解积怨
针对矛盾时间久、双方对立重、村组多次调解未果的疑难纠纷,法庭主动上门入户,分别找当事人谈心谈话,梳理多年积怨,逐条理清争议,一点点疏通心结,最大限度就地化解陈年旧怨。上述张大爷的赡养纠纷,正是通过进村入户、反复沟通才得以圆满解决。
3
巡回审判以案释法
选取典型邻里纠纷、家事矛盾、涉农案件,深入村委会、自然村开展巡回审理、公开调解。在群众家门口办案、普法,既解决个案问题,又教育周边群众,起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四、联动基层力量,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在日常工作中,富村中心法庭主动融入基层治理网格,紧密对接乡镇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人民调解员、网格员,依托基层干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联合开展纠纷排查、联合调解、矛盾稳控。对复杂纠纷分工配合、共同处置,形成层层过滤、逐级化解的治理模式,有效提升基层矛盾化解效率。
下一步,富村中心法庭将继续立足基层职能,持续加大下乡调解、就地解纷力度,坚持能调则调、源头治理、靠前服务,切实把更多矛盾化解在村组、化解在诉前,不断提升辖区诉源治理成效,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原标题《富村法庭: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
来源:余茸/微信公众号“富源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