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国微临时股东会高票通过注销回购股份及变更注册资本议案
创始人
2026-07-09 19:55:28

7月9日,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049,证券简称:紫光国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杰先生主持,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B座16层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及变更注册资本相关议案。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显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573人,代表股份266,881,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662%。其中,现场投票股东3人,代表股份221,076,806股,占比26.3142%;网络投票股东1570人,代表股份45,804,844股,占比5.4520%。中小股东参与投票1571人,代表股份45,980,0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29%。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会议审议通过的两项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
  • 总表决:同意266,568,89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99.8828%;反对190,640股,占0.0714%;弃权122,120股,占0.0458%
  •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45,667,284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9.3198%;反对190,640股,占0.4146%;弃权122,120股,占0.265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总表决:同意266,501,63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99.8576%;反对168,540股,占0.0632%;弃权211,480股,占0.0792%
  •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45,600,024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9.1735%;反对168,540股,占0.3666%;弃权211,480股,占0.459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人员资格、提案及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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